公积金年对冲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0-06-10 作者:admin 点击量:
一、 部分提前还贷
申请人持借款人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办理。
1、 如需通过其他银行转账到还款存折或卡的,请于资金到账后,再到贷款开户银行公积金柜台办理还贷手续。银行打印“贷款归还凭证”退还客户,下期还款金额见“贷款归还凭证”右下角。(“提前还贷审批表”当月5—15号有效,各银行的还贷业务办理时间为正常工作日的下午三点以前)
业务流程:
中心营业厅信贷部1\2号柜台(取“对冲\提前还贷\贷款结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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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开户银行公积金柜台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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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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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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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银行广厦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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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路169号(五一路与曙光路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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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6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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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银行解放中路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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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中路22号(文艺路口华侨大厦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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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26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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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省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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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中路一段593号(八一桥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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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80888-20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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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银行巨州分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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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锷南路1号(蔡锷路与城南路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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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9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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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银行芙蓉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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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中路三段414号(神龙大酒店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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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35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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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如资金已存入还款存折或卡的,同上。
3、 如需用现金还款的,可直接带现金至中心办理,也可将资金提前转入公积金中心的指定帐户上。
收款人全称: 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银行账号: 66040154900000074
开户银行全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沙芙蓉支行
业务流程:
中心营业厅信贷部1\2号柜台(取“对冲\提前还贷\贷款结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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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营业厅用户部8\9\10\11\12号柜台(取“公积金支取转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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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发银行VIP柜台
二、 年对冲
1、 需提供支取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支取审批表一式三联(单位加盖公章)。
2、 以下情况需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及复印件,结婚证(户口本)及复印件:
A、 夫妻双方都需要提取的;
B、 由一方代办提取的;
C、 以一方名义贷款,提取另一方公积金的。
业务流程:
中心营业厅信贷部1\2号柜台(取“对冲\提前还贷\贷款结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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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营业厅用户部8\9\10\11\12号柜台(取“公积金支取转移”号)
三、 全部提前结清
1、 不需提取公积金的,参照“部分提前还贷”。
2、 需提取公积金的,参照“第二条年对冲”。公积金不足的差额部分,参照“部分提前还贷第3条”。
业务流程:
中心营业厅信贷部1\2号柜台(取“对冲\提前还贷\贷款结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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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营业厅用户部8\9\10\11\12号柜台(取“公积金支取转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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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发银行VIP柜台
3、 自筹资金还款的,贷款结清一个月之内,可以提取公积金,所需资料参照“第二条年对冲”,另需提供“贷款归还凭证”及复印件。
业务流程:
中心营业厅用户部8\9\10\11\12号柜台(取“公积金支取转移”号)
四、 月对冲
需提供本人及配偶身份证,结婚证
业务流程:
中心营业厅信贷部1\2号柜台(取“对冲\提前还贷\贷款结清”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