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1.0升(含)以下小车车船税减半
发布时间:2012-03-09 作者:计财处 点击量:
乘用车税额分7档
1.0升(含)以下小排气量乘用车,车船税年适用税额由原来的240元下调至120元,税负仅为原来的一半
1.0升至1.6升(含)较小排气量乘用车,年适用税额由原来的360元下调到300元,税负下降16.67%
1.6升至2.0升(含)中小排气量乘用车,年适用税额维持原先的360元不变
2.0升至2.5升(含)中排气量乘用车,年适用税额由原来的360元增加为720元,税负提高一倍
2.5升以上至3.0升(含)排气量乘用车,年适用税额由原来的360元增加为1920元
3.0升以上至4.0升(含)排气量乘用车,年适用税额由原来的360元增加为3120元
4.0升以上排气量的为最高的一档,年适用税额由原来的360元增加为4800元
本报讯(记者 周丛笑)1.0升至1.6升(含)较小排气量乘用车,年适用税额由原来的360元下调到300元了。记者昨日从湖南省地税局获悉,2011年12月30日,省政府第10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省车船税实施办法》,并于今年1月1日起实施。占我省乘用车87%比例的2.0升(含)排气量以下的车辆适用税额适当降低或基本保持不变,排气量2.0升以上车辆适用税额则分档上调。
乘用车分为七档税额
《办法》对乘用车车船税税额按排气量予以了细化,确立了依排气量从小到大递增税额的原则,并根据我省车辆保有量、税负状况和毗邻地区情况,确定了总体税负基本不变、优化税负结构的思路。《办法》对乘用车税额分了七档(见上图)。
商用中型客车税额由420元上调到480元
《办法》规定,商用中型客车,年适用税额由原来的420元上调到480元;商用大型客车,年适用税额由原来的480元提高到600元。为鼓励物流业的发展,货车、专用作业车和轮式专用机械车维持现行整备质量每吨84元征收。挂车年税额按照货车税额的50%计算,即整备质量每吨42元。摩托车年适用税额由原来的48元下调到36元。
1.0升(含)以下小排气量乘用车,车船税年适用税额由原来的240元下调至120元,税负仅为原来的一半
1.0升至1.6升(含)较小排气量乘用车,年适用税额由原来的360元下调到300元,税负下降16.67%
1.6升至2.0升(含)中小排气量乘用车,年适用税额维持原先的360元不变
2.0升至2.5升(含)中排气量乘用车,年适用税额由原来的360元增加为720元,税负提高一倍
2.5升以上至3.0升(含)排气量乘用车,年适用税额由原来的360元增加为1920元
3.0升以上至4.0升(含)排气量乘用车,年适用税额由原来的360元增加为3120元
4.0升以上排气量的为最高的一档,年适用税额由原来的360元增加为4800元
本报讯(记者 周丛笑)1.0升至1.6升(含)较小排气量乘用车,年适用税额由原来的360元下调到300元了。记者昨日从湖南省地税局获悉,2011年12月30日,省政府第10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省车船税实施办法》,并于今年1月1日起实施。占我省乘用车87%比例的2.0升(含)排气量以下的车辆适用税额适当降低或基本保持不变,排气量2.0升以上车辆适用税额则分档上调。
乘用车分为七档税额
《办法》对乘用车车船税税额按排气量予以了细化,确立了依排气量从小到大递增税额的原则,并根据我省车辆保有量、税负状况和毗邻地区情况,确定了总体税负基本不变、优化税负结构的思路。《办法》对乘用车税额分了七档(见上图)。
商用中型客车税额由420元上调到480元
《办法》规定,商用中型客车,年适用税额由原来的420元上调到480元;商用大型客车,年适用税额由原来的480元提高到600元。为鼓励物流业的发展,货车、专用作业车和轮式专用机械车维持现行整备质量每吨84元征收。挂车年税额按照货车税额的50%计算,即整备质量每吨42元。摩托车年适用税额由原来的48元下调到3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