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系部学科、专业建设经费开支范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23 作者:admin 点击量:
各教学系部:
为推动学科和专业建设,打造特色学科、精品专业,学院从2013年起每年安排学科(含重点学科)、专业(含精品专业、新设专业)建设费。各系部按照学院学科、专业建设规划,认真扎实地开展了相关基础工作,相关学科、专业有了明显发展。为更好的利用学科、专业建设资金,方便各系部使用资金,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明确学科、专业建设资金的开支范围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师生参加各级各类的学科知识竞赛的相关费用。
二、 开展学术讲座发生的相关费用。支付个人报酬,学院按规定代扣个人所得税。
三、师资培养费,包括教师参加学术会议、开展调查研究、进修培训等费用。
四、与学科、专业建设有关的奖励,包括教学、科研等方面的奖励。费用控制在总经费的20%,奖金额度不得高于学院标准。奖励的教学、教改事项需由教学管理部门确认,奖励科研成果事项需由科研管理部门确认。
五、 购买与学科、专业建设有关的图书、资料的费用。办公用品、耗材必须附发货详单,图书、资料单笔500元以下由系部验收,单笔500元以上由图书馆验收。图书计入固定资产。
六、学科、专业条件建设。系部建设实习、实验平台,购买相关仪器、设备,按学院物资采购和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程序办理。
七、课程建设费参照学科、专业建设费开支范围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