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财务变更经费审批负责人
发布时间:2022-11-16 作者:计划财务处 点击量:
近期学院部门人员有部分调整,为畅通U8系统网上报账渠道,规范财务网上审批流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强化节点审核的经济责任,根据《湖南警察学院财务管理办法》,现将变更经费审批负责人需要报送的相关信息通知如下:
一、严格审批制度
各项经费支出的审批人,应根据经费来源和预算、职责分工、归口管理及支出额度等情况,分别予以确定,实行分级授权审批。除科研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审批外,所有经费必须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批,如发生变化,需及时报送资料到计财处在U8系统予以变更。
(一)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化。需部门内勤上报《XX部门变更经费审批负责人情况说明》(内容需明确人员变更情况、审批权限起始时间、预留签字等) ,部门负责人签字及加盖部门公章、OA系统下载的人事部门任命文件。
(二)部门人员内部分工发生变化。需部门内勤填报《经费审批负责人变更情况呈报表》(见附件1),具体内容为:移交人、接交人、部门负责人签字及经费审批内容、审批起始日期等,并加盖部门公章。
(三)其他如病休时间长等特殊情况。如需变更审批人,需提供部门申请并报人事处签字同意,及部门说明材料(人员变更情况、审批权限起始时间、预留签字等)。计财处收到上述资料后,原则上二个工作日在U8系统内完成信息变更。
二、严格经济责任制度
(一)签字印鉴问题。审批人的网上签名与纸质签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承担同等法律后果。经办人和审核人员应妥善保管分配给个人的密钥,不得将个人的密钥交与他人管理,否则造成不良后果,由本人负责。
(二)审批时限问题。部门负责人工作交接期间审批权限原则上以人事部门下发的人事任免通知时间为界限,部门内部人员分工以各部门上报计财处备案时间为准。
感谢大家对财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材料上报联系人夏所柱,联系电话:13308491447,办公地址:行政办公楼二楼219室。